网友 | *** | 浏览量 | 3102 | 问题类型 | 咨询 | 信件状态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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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关于我市四轮“老头乐”相关问题的咨询 | ||||||
信件内容 | 咨询:贵单位: 您好! 经过本人长期观察,发现我市有很多四轮“老头乐”在合工大东门三环路及熏化路交叉口机动车道行驶,并且速度很慢,给过往机动车司乘人员以及“老头乐”内老年司机带来极大安全隐患,请问我市相关部门有无相关方面的管理措施和相关管理规定,确保交通安全,谢谢 | ||||||
来信时间 | 2024-03-28 12:14 |
回复时间 | 2024-03-28 14:3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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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公安局 | ||||||
回复内容 |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4-03-28 14:35:20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
回复时间 | 2024-03-29 14: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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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公安局 | ||||||
回复内容 |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您好,俗称“老头乐”等未经工信部许可生产的三、四轮电动车,因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车辆生产企业级产品公告》,车辆新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不能注册登记申领机动车号牌,原则上该类车辆不得上道路行驶。因该类违规车辆管理涉及生产、销售、登记等多个环节,需要多部门协同治理。下一步,交警支队将积极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促进多部门联合治理。在具体管理措施出台前,交警支队将加强对该类车辆驾驶人的交通安全宣传和对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