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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消防大队被县政府记集体三等功

发布时间:2016-09-21 11:05 信息来源:宣城市公安局 作者:宣城市公安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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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安徽省宣城市泾县人民政府决定,给在今夏抗洪抢险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泾县消防大队记“集体三等功”一次。
    今年6月到7月份,泾县地区普降大雨,辖区内青弋江、运河等主河流水位暴涨,造成了城区多处出现内涝,乡镇被洪水围困,道路淹没,多名群众被困,危难关头,泾县消防大队坚决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全体官兵英勇顽强,冲锋在前,与时间赛跑,与洪魔搏斗,全力排除内涝,营救被困群众,转移财产,奋战在抗洪抢险一线。泾县消防大队共出动消防官兵200余人、车辆40辆次、舟艇20艘次,营救和转移群众60余人,为夺取抗洪抢险斗争的胜利,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出了突出贡献。泾县消防大队全体官兵在人民群众最危急、最需要关头,用忠诚、信念、汗水,谱写了一曲“人民消防为人民”的英雄壮歌,用实际行动践行了“听党指挥、能打用仗、作风优良”的铮铮誓言。
    为进一步表彰先进,鼓舞士气,弘扬正气,近一步激发广大消防官兵献身消防事业的积极性,经县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给泾县消防大队记集体三等功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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