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8月27日至9月17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党总支开展了专项巡察。2018年11月23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15项整改任务,已完成15项,按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的问题
(一)政治意识和政治规矩不强。
1、关于政治站位不高的问题。分局党总支先后8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强化两个“维护”,自觉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做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
2、关于政治规矩不牢的问题。一是针对会风会纪不严肃、纪律松弛的问题,2018年8月29日,我局召开了全体民警会议,通报了动员会上个别民警交头接耳等违反会场纪律的行为并提出严肃批评,再次学习了《公安部警务督察局关于做好会风会纪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传达了市委巡察组关于会风会纪的反馈意见,对纪律作风再强调、再部署。二是开展“六排查六整肃”专项活动,制定了《开发区分局会风会纪监督实施办法(试行)》,确保全体民辅警参加各类会议保持良好的会风会纪。三是分局领导班子成员分片到各所队室进行督导,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3、关于党性意识淡化的问题。针对一名同志转任后,没有参加党支部活动的问题,专门向市公安局机关党委请示并明确了该同志的党组织关系,目前已纳入分局机关党支部进行管理。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的问题
(二)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决策部署不到位。
4、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思想认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调整了扫黑除恶领导组。管委会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分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明晰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二是强化了部署。2019年1月15日,我局再次召开了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明确了目标任务、措施和要求。三是健全了五项工作机制。完善了每月会商、警情研判、线索排查、协同作战和领导领办案件等工作机制。四是扩大了宣传。通过微博和网站发布宣传资料100余篇,深入厂矿企业、在建工程、街道社区、公共场所、集贸市场、居民小区、学校周边张贴通告200余份、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悬挂宣传标语200余条,有条件的单位还打出电子标语滚动宣传。五是强化打击效果。发放线索摸排表200余份,搜集线索12条。截止2019年2月底,刑事拘留8人,移送起诉13人,监视居住1人,行政拘留30人。针对某学生被网络诈骗案件,分局组织精干力量全力侦办,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强制措施,依法处理。
5、关于基层基础工作不扎实的问题。一是制定了专项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2018年12月,分局研究制定了《开发区分局“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会战工作方案》,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暂住人口、流动人口、实有房屋、出租私房的信息采集工作,定期督促检查,通报进度。二是强化了信息采集录入,维护更新。截止2019年2月18日,共采集人口信息9986人,房屋信息2729个。三是强化行业、场所及人、事、物的管理。自2018年9月至2019年2月对旅馆、网吧、洗浴、二手交易、寄递物流、重点单位和反恐目标单位开展了检查,共检查600余次。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154起,稳妥处置非正常死亡事件12起,每天安排3辆警车不间断开展巡逻,强化社会面管控。
6、关于精准扶贫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组织17名包保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讲话精神,领会中央、省、市相关要求,真正学懂、弄通、做实。二是对扶贫对象逐一进行了梳理。完善工作台帐,定期联系扶贫对象,了解扶贫进展,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三是强化督促检查。对两名扶贫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帮助他们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
7、关于环保领域工作不力的问题。一是强化了执法保障。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与环保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先后开展了对拆除桃园砖厂、华明飞彩老厂房违规生产石子、安徽某程商贸有限公司违法存储燃油等取缔工作,妥善处置了位于望城岗疑似危险化学品废弃物。二是强化了烟花爆竹禁放工作。2019年春节期间,分局加大“禁放”工作力度,制定方案、召开会议、全警动员、全体参战。出动7台“禁放”流动巡逻车,深入街道社区、厂矿企业、商业网点、集贸市场、居民小区、住户家中等开展宣传工作,发放“一封信”、签订“承诺书”、悬挂宣传横幅、张贴禁放公告。期间,行政拘留1人、罚款2人,“禁放”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思想政治工作薄弱。
8、关于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不够,学习不系统、计划性不强的问题。针对上述问题,分局召开总支会议,认真反思,分析原因,深刻剖析。一是制定了总体学习计划,明确了必学内容和选学内容,巡察整改以来,党总支每月组织学习不少于两次。鼓励民警积极参加市直党建答题和安徽先锋网学习,增长了知识,开阔了眼界。二是强化政治思想教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共召开总支会议9次、各支部会议71次、座谈会16次,不断提高广大民辅警的思想认识和政治觉悟。三是强化忠诚为民教育。组织民辅警集体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提出的“十六字”总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执法水平和案件办理质量有了较大的提高,四是拓展思想教育载体。组织参观革命教育基地,传承红色基因,开展比武竞赛,丰富文体活动,陶冶品德情操,提升凝聚力和战斗力。
(四)对意识形态的领导权掌握不牢。
9、关于对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重大意义认识不足的问题。一是进一步提高对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研究下发了《关于成立宣城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意识形态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领域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公安工作,强化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推进舆论宣传阵地建设,按照要求,开展对意识形态工作的专题研究。二是加大了宣传力度。宣城经开公安在线现有粉丝10970人,运行以来共发布微博3325条,内容包含案件侦办、服务民生、警情通报等诸多内容。三是严格按照公安部党委规定,统一标牌标识。在接到巡察反馈意见后,第一时间对分局一楼大厅的“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展板底色进行了更正。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的问题
(五)选人用人机制不健全。
10、关于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的问题。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程序,研究制定了《开发区分局干部考核选拔实施办法(试行)》,严格民主推荐、考察、测评、会议研究、公示、试用、任命等程序,为市局党委选人用人把好关、当好参谋。
11、关于选人用人导向有偏差的问题。一是严明纪律。认真学习巡察反馈意见和干部考核规定,坚决摒弃干部考核过程中的不正之风。二是严格标准。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对干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严格考核。把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干部推选到各级领导岗位,在全局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12、关于人员配备不合理的问题。一是关于飞彩派出所班子成员超职数配备问题,经向市局党委汇报,目前已免去3名同志领导职务。二是关于飞彩派出所警力少、辖区警情多的问题。民警数由原来的12人增加到20人,初步缓解了警力紧张的矛盾。三是针对合工大宣城校区警务室人员配备不足的问题,由金坝派出所副教导员联系警务室工作,增配了1名专职辅警,目前警务室有专职民警2人,专职辅警2人。
13、关于干部轮岗交流不够的问题。鉴于干部管理权限,对在分局工作年限较长的同志,已专门向市局党委汇报。目前已交流一名同志到宣州分局工作,另两名同志正在按干部管理程序进行。
(六)党组织建设薄弱。
14、关于部分基层教导员长期缺岗缺位,对基层所队教导员配备不及时、管理不严格的问题。2018年11月,市局党委决定宣州分局一名副所长调至我局任金坝派出所副教导员,具体负责党务工作,加强基层党组织教育管理。
15、关于党总支对基层党支部建设指导不够有力,党建工作逐级弱化的问题。一是拟定2019年度党员理论学习计划,在分局网上发布党建工作月提示单,明确每月党建重点,指导和督促各支部开展党建工作。二是采取先进帮后进的方法,安排专人帮扶后进支部,组织各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到特警支队先进党支部参观学习。经考核,两个前期标准化建设未达标的党支部,已完成达标工作。
16、关于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一是思想上,充分认识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始终将党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来抓,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问责,持之以恒地抓党建。二是措施上,加强对各支部党建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检查和考核。针对党总支会议记录简单的问题,立行立改,党支部会议记录做到了准确、详实。
(七)党内政治生活不认真。
17、关于“三会一课”开展不严不实的问题。一是进一步规范党组织生活,认真开展“党员活动日”,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确保组织生活正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二是针对党课记录不全等问题,进行了倒查和追查。出台了《开发区分局关于严肃认真做好党组织会议记录相关工作的通知》,对党组织会议记录进一步提出了严格要求。
18、关于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的问题。一是研究制定了《关于召开2018年度民主(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实施意见》,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取得实效。二是督促党员民警重新撰写“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查摆剖析材料,在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上,各支部委员会严格开展对照检查,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取得了团结-批评-团结的良好效果。
19、关于组织活动开展不规范、不及时的问题。一是针对党总支“红黄榜”公示、“优秀党员”公示等党务公开栏内容更新不及时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并安排专人对各支部公示栏内容进行了检查,各支部保持公示栏内容鲜活。二是创新组织生活。2018年12月28日,分局开展了“重温入党誓词,不忘初心”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到新四军军部旧址,参观新四军史料陈列馆,重温入党誓词,缅怀革命先烈,并邀请陈列馆工作人员为全体党员上了一堂“新四军革命史”专题党课。通过活动,丰富了党组织活动形式和内涵,提升组织生活质量,提高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
(八)“头雁效应”发挥不明显。
20、关于班子成员带头转变作风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召开局长办公会,进一步明晰班子成员职责定位,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建立责权相适、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的责任机制,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氛围。二是狠抓“关键少数”。坚决摒弃“庸懒散”、“推拉拖”、“虚浮漂”的作风病垢,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领导干部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开拓创新、奋发有为、履职尽责。三是召开民主生活会。2019年2月13日下午,党总支班子成员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班子成员举一反三,认真撰写述职述廉报告。让“红红脸、出出汗、咬咬耳、扯扯袖”成为常态,增强了团结,促进了工作,形成了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九)“四风”问题依然存在。
21、关于存在形式主义的问题。认真开展排查,为汲取教训,下发了《开发区分局关于对党员学习笔记进行季度检查的通知》,对党员民警的学习笔记实施季度检查,并对检查不合格的笔记进行通报。将班子成员的党组织关系纳入所联系单位党支部,以一名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活动。加强党务工作者的教育,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再次发生。
22、关于存在官僚主义的问题。巡察工作以来,分局领导班子共深入基层9次,集中进行调研。规定了分管领导每月必须到所队检查指导工作,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了解民辅警所思所想、所急所盼,慰问因工受伤民警和困难党员,切实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杜绝坐堂问案,拍脑袋瞎指挥。
23、关于少数民警在执法活动中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一是关于飞彩和金坝派出所未将相关警情流转到办案系统系的问题,已对两名派出所主要领导通报批评。二是关于金坝派出所超期办案和飞彩派出所收缴物品存在错误问题,已责令责任人员作出检查并整改。为进一步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执法监督工作,分局制定了《开发区分局涉案财物管理细则(试行)》《开发区分局案件管理中心月评估》《开发区分局案件集体研究制度(试行)》等制度,对民辅警进行了系统培训,提高了民警执法办案水平,有效防范上述问题再次发生。
(十)存在好人主义思想。
24、关于好人主义思想的问题。一是明确管理责任。2018年9月,召开党总支委员会,再次明确班子成员在队伍管理、业务工作上的职责分工;调整了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副书记,厘清党建主要责任和分管责任。二是大胆管理。克服好人主义思想,抓业务的同时必须抓队伍建设这一根本问题,对队伍中存在纪律松弛的现象,敢抓敢管,严抓严管,常抓常管。
(十一)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到位。
25、关于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到位的问题。重新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针对违规发放信访津补贴的问题,立行立改,已全部清退;针对违规使用公车情况,分局主要领导约谈了当事民警,责令深刻检查。结合“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专题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完善了公务用车审批等管理制度,坚决杜绝违规使用公车问题再次发生。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的问题
(十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弱化。
26、关于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的问题。进一步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19年1月,党总支制定了《开发区分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规定》,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强化政治意识和规矩意识,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将“一岗双责”落在实处,切实做到党政同责,失职追责。
27、关于管理制度不健全,存在宽松软现象的问题。一是严格上下班制度。制定了《开发区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打卡签到工作的通知》等规定,要求全局民辅警按要求打卡签到,规范上下班制度。二是严格请示报告制度。规定出差、用车必须填报审批单,严格请销假制度,并加强了八小时外的监督。三是强化了考核。制定了《开发区分局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度科级以下公务员考核工作的通知》、《开发区分局科级非领导以下人员年度考核细化量化评分标准》和《开发区分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辅警考核(奖励)工作的通知》。采取口头述职述廉、测评打分等形式,开展了2018年度民辅警考核工作。
(十三)纪律教育和纪律执行不到位。
28、关于开展警示教育的针对性不强的问题。组织全体民警学习公安部《关于个别地方公安机关及民警滥用职权案件的通报》等违法违纪案件,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2次,邀请专人开展廉政授课1次,局领导班子与民辅警谈话30次,及时掌握民辅警思想状况。组织纪检委员参加市局业务培训,提高履职能力。2019年1月25日上午,分局党总支组织了廉政教育讲座,深入剖析发生在民警身边的违法违纪典型案例,进一步教育全体党员民警要坚定理想信念,把握好人生航向,算好廉与腐的政治账、经济账、家庭账、亲情账、自由账,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永葆共产党人拒腐蚀、永不沾的政治本色。
(十四)财务管理和涉案财物管理不规范。
29、关于未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的问题。为进一步规范公务卡管理、使用,印发了《开发区分局关于办理公务卡的通知》,对办公、差旅、培训、公务接待、进修学习、车辆维护等费用进行了明确规定。严格公务卡使用,做到不该用的坚决不用、不该报的坚决不报,真正把每一笔经费用到实处。
30、关于原始凭证不完整的问题。分局集中学习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增强全体民警对财务管理的认识,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手续和资金使用、审核、审批程序,堵塞漏洞,落实财务管理主体责任,提高民警认真执行财务纪律的自觉性,杜绝“无原始发票报销”问题再发生。
31、关于执法活动财物管理内控制度不健全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执法过程中的财务管理,制定了《开发区分局涉案财物管理细则(试行)》《开发区分局代为保管涉案人员财物管理细则(试行)》等文件,对案件暂扣款、取保候审保证金收取、退还、收缴作了明确规定,从源头上杜绝涉案财物管理问题的再次发生。
32、关于暂扣款、保证金存在挂帐情况的问题。针对暂扣款保证金款仍然挂账未处理情况,各办案单位立即整改,对符合条件追缴的依法予以追缴,对不符合追缴的依法退还保证金,目前已全部处理完毕。
33、关于执法办案区随身物品处理情况记录登记不全的问题。为进一步规范办案区使用管理,制定了《开发区分局案件管理室重使用、强管理、促提升工作方案》,进一步健全落实执法办案区使用登记管理制度,做好所有随身物品的登记清单,涉案人员离开办案区时,及时发还随身物品并签字,做到每一笔随身物品登记清、去向明。
六、上轮巡视巡察整改情况方面的问题
(十五)对巡视巡察整改工作落实不到位、不全面。
34、关于整改不全面的问题。分局召开了领导组会议,对照要求,深刻反思,主要领导在巡察整改会上作了深刻检查,认真落实整改。一是完成了“干部经商办企业专项清理‘回头看’工作”补报工作。二是在队伍教育整顿“回头看 ”专项活动中,每名党员严格按照要求,紧密联系实际,对标对表,撰写了查摆剖析材料,切实提高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35、关于整改不到位的问题。积极向市局机关党委汇报党员辅警的党组织关系转入工作,分局党总支研究印发了《关于将党员辅警党组织关系转入所工作单位党支部的通知》,要求党员辅警按规定参加所工作单位党支部组织生活,加强对党员辅警的教育、管理、监督。
欢迎广大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63-2613761;邮政信箱:宣城市经开区创业路8号市公安局经开分局;电子邮箱:1147119313@qq.com。
中共宣城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总支部委员会
2019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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