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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驾驶非机动车逆向行驶交通违法行为自动监测系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03-13 17:16 信息来源:交警支队 作者:交警支队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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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驾驶非机动车逆向行驶交通违法行为自动监测系统的公告

 

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我支队拟于近日在宣城市区鳌峰路等道路启用10套驾驶非机动车逆向行驶交通违法自动监测系统,对驾驶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自动记录,并通过人脸识别技术确定交通违法行为人,根据情况通过市区户外显示屏和其他媒体进行公开曝光,并依法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2019328日。

二、设置地点:

1、叠嶂路状元路至陵西路路段(叠嶂路八佰伴车库入口处);

2、叠嶂路状元路至陵西路路段(叠嶂路商之都北门对面);

3、薰化路梅溪路至水阳江大道路段(城南市场处);

4、薰化路梅溪路至水阳江大道路段(吴作人美术馆对面);

5、昭亭路宛陵路至天平路路段(市检察院处);

6、鳌峰路与锦城路交叉口(浦发银行门前);

7、鳌峰路与锦城路交叉口(市教体局门前);

8、叠嶂路锦城路至澄江路路段(台客隆门前);

9、梅溪路响山路至状元路路段(二小加油站处);

10、鳌峰路卜村路至水阳江大道路段(舟基北大门旁)。

三、采集的交通违法行为

驾驶非机动车逆向行驶(违法代码2004),处50元罚款。

敬请广大非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自觉维护交通秩序,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宣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19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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