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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联合征求《宣城市重点管理区禁养的烈性犬名录和大型犬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09 11:57 信息来源:宣城市公安局 作者:钱成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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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宣城市养犬管理办法(草案修改稿)》第条规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名录和大型犬标准由市公安机关会同市农业农村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经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共同研究确定了《宣城市重点管理区禁养的烈性犬名录和大型犬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广大市民可将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ahxcxmsyj163.com。请在电子邮件主题上注明“《宣城重点管理区禁养烈性犬名录和大型犬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0年1120日。

 

附件:宣城重点管理区禁养的烈性犬名录和大型犬标准(征求意见稿)

 

宣城市公安局  宣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19

 

 

 

附件:

 

宣城重点管理区禁养的烈性犬名录和

大型犬标准(征求意见稿)

 

、烈性犬只名录

1.阿富汗猎犬;2.阿根廷杜高犬;3.阿根廷犬;4.埃什特雷拉山地犬;5.比利时牧羊犬;6.比特犬;7.边境梗;8.波音达猎犬;9.大加斯科-圣通日犬;10.大蓝加斯科涅猎犬;11.大髯犬;12.德国牧羊犬;13.法国狼犬;14.捷克福斯克犬;15.凯利蓝梗;16.可蒙犬;17.马士提夫犬;18.美国斯塔福梗;19.拿波里獒犬;20.圣伯纳犬;21.斯皮诺犬;22.苏俄牧羊犬;23.威玛犬;24.爱尔兰猎狼犬;25.比利猎犬;26.比利牛斯獒犬;27.伯恩山犬;28.藏獒犬;29.大白熊犬;30.大丹犬;31.斗牛獒犬;32.多伯曼犬;33.俄罗斯高加索犬;34.法国波尔多犬;35.兰西尔犬;36.灵提犬;37.罗德西亚背脊犬;38.马雷马犬;39.纽芬兰犬;40.拳师犬;41.日本土佐犬;42.沙克犬;43.西班牙加纳利犬;44.雪达猎犬;45.寻血猎犬;46.意大利那不勒斯犬;47.意大利卡斯罗犬;48.布雷猎犬;49.罗威纳犬;50.意大利纽波利顿犬;51.巴西非拉犬;52.中亚牧羊犬;53.比利时马林诺斯犬;54.安纳托斯亚牧羊犬;55.日本秋田犬;56.牛头梗;57.贝林登梗;58.苏格兰牧羊犬;59.其他具有上述犬只血统的杂交犬只;60.市公安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补充公布的其他烈性犬只。

、大型犬只标准

犬只体高(犬只正常站立时前足到肩部最高点的距离)超过50厘米或犬只体长(自两耳联线中点沿背线到尾根处的距离)超过80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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