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地方立法的民主性和科学性,提高立法质量,现将《宣城市电动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在2024年7月27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修改意见:
1.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宣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法制科收(邮政编码:242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章征求意见”字样。
2.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ddczqyj@163.com。
附件:《宣城市电动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宣城市公安局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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