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14日,国家移民管理局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从事出境入境中介服务的机构和人员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6年9月15日起施行。《办法》规定,从事出境入境中介服务的机构应当自设立之日起15日内办理备案手续;《办法》施行前已经从事出境入境中介服务的机构,应当自《办法》施行之日起90日内办理备案手续。为便利本市中介服务机构办理备案,现将宣城市备案办理信息公告如下:请前往宣城市及各县(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出入境窗口办理。地址:郎溪县伍员东路268号郎溪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地址:广德市天官山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安综合窗口地址:宁国市河沥溪街道东城大道与振宁路交叉口市民之家一楼国家移民管理局官网(http://www.nia.gov.cn)设有全国统一备案信息公示平台,用于公布已备案机构和人员信息。请通过官方渠道办理备案,勿轻信“代办备案”“加急备案”等虚假宣传,谨防诈骗。备案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