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市公安局> 制度文件
索引号: 113417007117080054/202007-00065 组配分类: 制度文件
发布机构: 市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宣城市公安局大巡防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7-24
索引号: 113417007117080054/202007-00065
组配分类: 制度文件
发布机构: 市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宣城市公安局大巡防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7-24
宣城市公安局大巡防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20-07-24 15:15 来源:市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宣州分局、开发区分局、特警支队:

    为进一步规范大巡防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推进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结合我局大巡防工作的实际,制定《宣城市公安局大巡防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确保专款专用。

 

宣城市公安局

2013年5月1日

 

宣城市公安局大巡防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大巡防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公安部、才财政部《公安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财行【2014】19号),结合我局大巡防使用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大巡防专项资金是指由市财政安排,用于市本级公安路面巡控工作经费。

    第三条 大巡防专项资金的使用遵循统筹安排、专款专用原则

第二章 使用范围

    第四条 大巡防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大巡防车辆的燃油费、保险费、维修费等,不包括车辆购置。

第三章 资金安排

    第五条 市财政局根据我局提出的资金安排计划,按照年度预算编制方案规定程序,将大巡防专项资金纳入市公安局年度部门预算。

第四章 资金拨付

    第六条 市财政局将大巡防专项资金指标下达市公安局,市公安局根据大巡防车辆的使用单位和所属数量按每辆车6万元的定额经费划拨宣州分局、开发区分局、特警支队。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七条 大巡防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接受审计和社会监督,财政部门对大巡防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

    第八条 对大巡防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九条 本办法由宣城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处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