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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告起草的背景和依据,起草过程:
为确保G318国道宣十路道路交通安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经交警支队现场考察调研,现决定启用G318国道宣十路宣州段交通违法取证设备。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规范驾驶员的驾驶行为。
三、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公告分两大块:一、启用时间 ; 二、启用设备地点。
主要内容:对机动车超速行驶的;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以内的;逆向行驶的;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时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等违法行为进行采集并依法予以处罚。
经公告后于2019年9月30日正式启用。
四、公告亮点(创新举措):
详细标注了启用设备的地点。
五、下一步工作举措:
对违法行为进行采集并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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