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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告起草的背景和依据,起草过程:
为进一步做好市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净化市区道路交通环境,按照市大气污染防治相关会议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宣城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相关规定,经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联合研究,决定对市区限行区域进行调整。
二、工作目标:
提升市区空气质量,净化市区道路交通环境。
三、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公告分四大块:一、限行区域 ; 二、限行车辆;三:限行时间;四:绕行路线。
主要内容:对货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19座(含)以上客车(不含城市公交车)、国三及以下重型柴油车辆24小时禁止驶入限行区域,对违反限行规定驶入限行区域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对因生产生活需要,确需驶入限行区域的车辆,需经宣城市功案件交警支队二大队批准同意办理通行证后,按指定时间、路线通行。
四、公告亮点(创新举措):
提供了限行车辆市区绕行路线。
五、下一步工作举措:
加强对限行区域的管理,对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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