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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级公共服务清单调整规范工作要求,我局于2020年1月10日在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和政务公开网站将《公共服务清单调整意见表》和《调整后公共服务清单》(公示稿)予以公示。截止1月16日,未收到任何意见和建议,正式文件将等市相关单位审核后统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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