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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7117080054/202111-00025 组配分类: 专项工作
发布机构: 市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宣城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2021年政务公开及热线留言办理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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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专项工作
发布机构: 市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宣城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2021年政务公开及热线留言办理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11-22
宣城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2021年政务公开及热线留言办理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22 11:03 来源:市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办公室:

现将《宣城市2021年政务公开及热线留言办理工作考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11月19日


宣城市2021年政务公开及热线留言办理工作考评方案

一、考核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

(一)政务公开

重点围绕年度政务公开重点任务,主要考核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发布解读和回应关切、政务公开工作基础、基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指导监督等方面内容(见附件2)。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政府信息涉及个人隐私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年报质量相关工作开展专项测评。

(二)热线留言办理

主要考核组织机构及制度建设 、12345热线办理、市长信箱留言办理、上级热线留言办理、热线优化归并等(见附件3)。

三、考核环节

(一)政务公开

1. 专业机构测评(权重:40%)

测评单位:省政务公开网络平台建设专业机构。

测评时间: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测评方式:专业机构根据年度工作要点、年度考评内容制定测评方案、指标体系,独立开展测评。

对各县(市、区)政府测评时,测评县(市、区)政府、县直机关和乡镇(街道)政务公开工作,按照6︰2︰2的比例汇总形成各县(市、区)总成绩;对市直单位测评时,承担2021年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牵头任务的单位,对牵头任务的完成情况的考核分值占全部分值的30%。

2. 日常测评(权重:20%)

测评时间:全年。

测评方式:市政务公开办组织测评小组或第三方机构根据年度工作要点、年度考核内容制定测评方案、指标体系,独立开展过程测评(包括月度测评、依申请公开模拟测评、政府网站在线互动模拟测试)。

3. 双向互评(权重:40%)

测评时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月31日。

测评方式:由市政务公开办牵头,组织市直单位对各县(市、区)政府政务公开情况进行评分,各县(市、区)政府对市直单位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二)热线留言办理

考核时间为2021年1月。市政务公开办结合月度通报结果,实行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监督检查与服务对象评议相结合考核模式,坚持重回复态度、重办理过程、重实际效果、重群众认可,对各承办单位办理工作进行考核评分。

四、考核结果运用

市政务公开办在考核结束后,汇总各考核单位得分,报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考核结果计入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相应分值。

五、工作要求

(一)2021年12月10日前,各地、各有关单位对照2021年政务公开及热线留言办理考核细则认真开展自评,编写年度工作总结和自评材料,并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监督保障”栏目公开发布。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考评,及时固定数据采集、得分情况和扣分依据,做到数据可核实、考评可操作、过程可查询、结果可运用,确保考核结果经得起检验和推敲。

(三)严明考评纪律,各承担考核任务的单位要对测评、考核过程和结果严格保密,不得对外泄露考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