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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宣城市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收缴非法枪爆危险物品 严厉打击枪爆违法犯罪!致全市人民的一封信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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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宣城市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收缴非法枪爆危险物品 严厉打击枪爆违法犯罪!致全市人民的一封信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1-05
收缴非法枪爆危险物品 严厉打击枪爆违法犯罪!致全市人民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3-11-05 15:39 来源:宣城市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收缴非法枪爆危险物品 严厉打击枪爆违法犯罪

—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

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动员广大群众参与打击枪爆违法犯罪活动,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全面收缴各类非法枪爆物品,现通告如下:

一、对主动上交非法枪爆危险物品的,将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

二、对于私藏非法枪爆危险物品拒不上交的,将依法予以从重处罚。

三、鼓励广大居民积极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提供违法犯罪线索,凡举报查实的,按照规定给予奖励。

四、对打击、报复举报人、控告人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举报电话:110。

宣城市公安局

2023年11月4日


宣城警方提醒: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非法持有、私藏、出租、出借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爆炸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非法持有的枪支类型气枪、猎枪、火药枪、改装的射钉枪、军用枪、射击运动枪、麻醉注射枪、彩弹枪等各类制式枪支、非制式枪支及枪支零部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