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宣城市拘留所特种床具采购项目进行询价,欢迎贵单位参加。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宣城市拘留所特种床具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91000.00元
最高限价:91000.00元
采购需求: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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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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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号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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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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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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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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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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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所特种单人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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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SSC-Y型900mm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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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公安部发布的《看守所床具》标准(GA1010-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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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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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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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交货,包括运费、安装、固定、调试并交付使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报价基本要求
1.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货物询价说明
(1)本项目除公开询价外,采购人将随机向供货商发出询价函(至少3家),外地供货商须在收到询价函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响应文件邮寄至采购单位。
(2)响应文件要求:公司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公安部相关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等复印件加盖公章)、报价函(加盖公章)、承诺函(加盖公章),上述响应文件需用标袋包装且用封条密封、封口处加盖公章,标袋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响应人名称和地址”,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3)采购人将所有响应供货商的价格进行对比,以符合文件要求、质量的合理最低报价单位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
(4)采购人将向成交供应商发放成交通知书。
(5)询价单位不负责向落选报价单位解释落选原因。不退还报价资料。
(6)报价单位如对本询价报价,即表示认可我方提出的上述要求,且不可撤回。
三、商务要求
1、成交供应商需保证所提供货物是原厂原装、全新的、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及公安部颁布的《看守所床具》技术标准(GA1010-2012)的产品,同时满足采购文件的技术标准,并保证无条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强制性执行标准。
2、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贰年。
3、交货地点:成交供应商需按采购单位要求将所有货物送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并负责安装与调试。
4、付款方式:设备安装验收合格,乙方按合同金额的100%开具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45个工作日内转账到乙方账户。
5、合同的签订:采购合同由成交供应商与采购单位签订。
6、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
7、货物验收:
(1)验收要求:按有关政府采购法进行验收,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2)验收标准:检测验收标准应符合国家最新行业标准。
8、相关费用:
本项目采用一次性报价,响应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含税金、设备、运输、安装、固定、调试等)。
9、其他未尽事宜,请与采购单位联系。
四、报价资料报送
报送地点:宣城市拘留所二楼办公室
报送时间:2024年7月2日9时前封存送达。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宣城市拘留所
采购单位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杨柳镇华山村宣城公安监管中心(拘留所)
采购单位联系人:高雅
联系电话:15212702656
宣城市拘留所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