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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7117080054/202401-00291 组配分类: 意见征集
发布机构: 宣城市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宣城市区养犬重点管理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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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意见征集
发布机构: 宣城市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宣城市区养犬重点管理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1-18
《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宣城市区养犬重点管理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时间:2024-01-18 10:32 来源:宣城市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宣城市养犬管理条例》已于2023年11月17日经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将于2024年3月1日起施行。根据《宣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三条之规定,现就《关于划定宣城市区养犬重点管理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

一、征集时间:

2024年1月18日至2月18日。

二、征集方式:

    (一)书面信息    邮寄地址:宣城市梅溪路395号公安大楼治安支队办公室(邮编242000);   

    (二)电子信件   415378118@qq.com

    (三)联系电话   焦警官 0563-3372077

    

                           宣城市公安局

                          2024年1月18日

 

 

 

关于划定宣城市区养犬重点管理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为规范养犬行为,加强养犬管理,保障公民人身安全和健康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根据《宣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第条之规定,现将宣城市区养犬重点管理区通告如下:

宣城市区水阳江、沪渝高速、敬亭山(含敬亭山风景名胜区)合围区域和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建成区为重点管理区。

附件:宣城市区养犬重点管理区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