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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7117080054/202409-00034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宣城市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关于对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200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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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宣城市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关于对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200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9-06
关于对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20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9-06 17:07 来源:宣城市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谢雪琴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老年代步车”等四轮电动车管理的建议》收悉,我单位高度重视,现答复如下:

一、现阶段对电动车管理的工作措施

(一)健全管理体制,强化交通安全综合治理

我局积极推动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协同共治”的电动三四轮车常态化管理机制,以进一步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水平。2024年1月12日宣州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印发《宣州区电动三四轮车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成立宣州区电动三四轮车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宣城市公安局宣州分局局长余建亚任组长,区政府、宣城市公安局宣州分局、宣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及区直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努力实现“两提升、两下降”的工作目标,即:电动三四轮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升,电动三四轮车驾驶人守法意识、安全意识明显提升;涉电动三四轮车亡人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高龄人群驾乘电动三四轮车事故明显下降。

(二)全面摸排登记,实行户籍化管理。

一是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电动三四轮车逐车进行摸排并登记,同时发放《致广大电动三四轮车驾驶人的一封信》,与驾驶人签定一份承诺书,要求积极配合管理,杜绝交通违法。二是对60岁以上的还要和驾驶人家属见面进行安全警示宣传。三是对辖区电动三四轮车进行编号,制作带有反光效果的编号牌,在村委会等地组织人员集中为电动三四轮车免费安装车辆编号牌。

(三)强化销售源头管理,严防违规电动三四轮车流入市场。

一是由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牵头,对电动三四轮车销售网点进行全面排查,并登记造册。二是制发严禁销售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的通告,并召开全区电动三四轮车销售商座谈会,告知销售商不得销售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三是严厉查处销售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的行为。督促商家在店铺张贴告示履行告知义务,对未履行告知义务的,责令商家退货;对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购买的,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四)强化路面管控,规范通行秩序。

一是将电动三四轮车闯红灯、逆向行驶或违反规定载人等违法行为作为整治重点,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常态化开展交通整治,同时会同派出所、城管、社区(村镇)干部开展错时“大兵团”作战。二是整合汇聚现有路面监控资源,拓展“交通大脑”应用,对电动车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一车多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视频研判,对研判出的各类电动车交通违法追踪溯源,上门处罚,以书面通报、按期反馈形式,督促镇街党委政府落实宣传教育。三是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出村入镇重点路口路段,组织镇、村、组干部、党员、志愿者等人员开展交通劝导工作,劝阻电动三四轮车交通违法行为。四是区交通运输局加强对电动三四轮车非法营运的管理,以客运场站、集贸市场、商业聚集区周边为重点,加强路面巡查,发现电动三四轮车非法营运的一律严格查处。五是区教体局督促指导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电动三四轮车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组织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对电动三四轮车接送学生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教育学生不乘坐电动三四轮车,对用电动三四车接送学生的家长开展面对面的宣传教育警示,引导学生家长不使用电动三四轮车接送学生。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高位推动,构建齐抓共管格局

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加强对电动车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建立健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各阶段各环节牵头单位和工作职责,统筹保障管理工作所需经费,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组织落实电动车安全通行、规范停放等保障措施。

(二)源头管控,遏制非标车辆新增

推动市场监管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督促企业建立进销台账,禁止销售非标电动三四轮车,依法查处违规改装、拼装、“三无”产品以及虚假宣传、无照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从源头上遏制非标电动车的进一步增长;同时建立电动车亡人事故责任倒查机制,由公安交警部门牵头,联合相关部门成立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专班,对各环节开展违规违法线索核查,落实全链条责任追查,全面压紧压实各级工作责任。

(三)政策落实,消减非标车辆存量

综合评估非标电动车保有量基数和淘汰退出政策风险,稳妥推进在用非标电动三四轮车淘汰退出工作,对现存在用非标电动车实行登记上牌,摸清底数,实施2年过渡期管理政策。研究推出“换购补贴”“回收抵扣”等政策措施,推动住建、环卫、邮政等部门带头淘汰或置换在用非标电动三、四轮车,鼓励引导群众置换或购买国标电动车,逐步消减非标电动车存量。

(四)规范登记,压缩非标生存空间

按照《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规定严格车辆登记管理,规范录入相关信息,实现将电动自行车登记备案信息全量上传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建立完善电动三四轮车登记管理系统。通过在主城区设置限行区域、限行时间以及依法查扣、责令恢复原状等管理措施,进一步限制非标电动三四轮车上路行驶。对电动车非法改装、加装等违规行为加大路面查处力度的同时,落实追根溯源,实现双重打击震慑,最大限度挤压非标电动车市场空间和流通空间。

(五)推动立法,规范电动车管理秩序

我局报送的《宣城市电动车管理办法》已列入《2024年度市政府规章制定计划》,相关起草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宣城市电动车管理办法》(草案)共六章三十九条,主要包括健全管理体制、强化源头管理、加强电动车的使用管理、加强服务和保障等内容。下一步我局将有计划、有步骤、高标准地推动《宣城市电动车管理办法》制定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区电动车管理,预防和减少涉电动车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感谢您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继续给予我们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办复类别:B类

公开属性:

联系人:刘增辉

联系电话:18365370251

 

宣城市公安局

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