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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宣州公(公刑)行罚决字〔2025〕345号
被处罚人姓名:关某某,男,60岁
违法的主要事实:2021年至2022年间,关某某为了应付有关主管部门的检查,先后在手机号码为XXXXXXXXXXX的人处先后办理了两本项目经理证和三本消防上岗证。
行政处罚依据及处罚内容:关某某的行为构成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关某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宣城市公安局宣州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二〇二五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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