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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7117080054/202503-00007 组配分类: 行政执法公示
发布机构: 宣城市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典型案例】杨某帮助电信网络活动案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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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行政执法公示
发布机构: 宣城市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典型案例】杨某帮助电信网络活动案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3-06
【典型案例】杨某帮助电信网络活动案
发布时间:2025-03-06 08:38 来源:宣城市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广公(柏)行罚决字〔2025389

被处罚人姓名:杨某,男,35

违法的主要事实:2025年1月中旬,杨因本人负债太多,接近年关缺少资金周转,恰巧此时有人自称可以帮其贷款,在明知对方可能会使用其银行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依旧抱有侥幸心理,将自己的名下的2张银行卡、手机、微信支付、支付宝、银行卡密码等提供给对方帮助转移诈骗资金106000元,涉及全国诈骗案件一起,杨未获利,2025年2月26日杨主动到广德市公安局柏垫派出所投案。

行政处罚依据及处罚内容:杨某的行为构成了非法出借银行卡、支付账户,情节严重;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一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决定对杨做出行政拘留两日并处罚款五百元整的处罚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广德市公安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二〇二二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