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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宣城市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关于全面公开征集“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黑恶线索的通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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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宣城市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关于全面公开征集“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黑恶线索的通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5-30
关于全面公开征集“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黑恶线索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5-05-30 16:54 来源:宣城市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和公安部、省厅党委部署要求,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经市局研究决定,组织全市公安机关对“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突出黑恶犯罪开展专项打击。现公开征集相关违法犯罪线索,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举报范围

1、利用家族、宗族等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2、通过暴力、威胁、贿赂等手段操纵基层政权、垄断农村资源、破坏经济秩序的“乡霸”等黑恶势力;

3、在河道、山地、农田等区域无证开采矿石,破坏土地和水利设施的“沙霸”等黑恶势力;

4、通过暴力抢夺、伪造合同等手段霸占矿产资源,破坏性采矿或超范围开采的“矿霸”等黑恶势力;

5、暴力驱逐竞争者,控制如装修、废品回收、餐饮配送等特定行业,强迫商户、摊贩定期缴纳费用等的“街霸”等黑恶势力;

6、控制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的进货、运输渠道,强买强卖,通过威胁、围标等手段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的“市霸”等黑恶势力。

二、举报要求

1、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应当尽量详实,有关违法犯罪内容表述清晰,尽可能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2、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

3、若举报人反映的问题系普通的民事纠纷和个人诉求等,请向相应的职能部门反映,以便问题能够得到妥善、高效的解决。

三、举报奖励及举报人保护

1、凡检举、揭发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将依据《涉黑涉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2、公安机关对举报人信息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从严查处。

四、举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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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城市公安局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