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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培训单位设立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发布时间:2019-06-21 14:54 信息来源:宣城市公安局 作者:宣城市公安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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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行政许可监管。是否按规定时限对保安培训单位申请材料依法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必要时组织人员实地核查。

2、事后监管颁发保安培训许可证后,对保安培训单位是否依法开展保安培训活动依法履行法定义务情况,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对违反《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安徽省保安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3、信监管。依托安徽省保安监管信息系 立完善保安培训单位信用档案,采集、记录日常监管、违法违规、举报投诉等信息。对失信单位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实施重点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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