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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公安局旅馆业2019年度第1次随机抽查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9-06-07 15:19 信息来源:宣城市公安局 作者:宣城市公安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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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部门

宣城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二、检查时间和范围
    检查时间:2019年6月6日至9月1日。

项目(行业)类型:住宿行业。

三、检查事项
1、旅馆业经营证照办理情况及变更情况;
2、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是否正常;住宿人员“四实”(实名、实时、实数、实情)登记落实情况;
3、旅馆业各项治安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4、旅馆业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备案管理情况;
5、旅馆业消防安全情况。

四、检查实施步骤
    (一)制定计划。宣城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制定抽查工作计划,并组织本部门检查。

(二)随机抽取待查企业。由宣城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通过安徽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在监管对象库中,按照3%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在本部门执法检查人员库中按每户企业2名执法检查人员的标准随机抽取匹配执法检查人员。

(三)生成“一企一表”。检查对象与执法检查人员完成匹配后,由系统自动生成“安徽省随机抽查检查表”,即“一企一表”,一户企业对应一份检查表格。

(四)依法开展检查。治安支队按照本部门“一企一表”,组织安排执法人员参加抽查工作。检查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抽查工作方案确定的内容进行,入企检查工作务必在91日前完成。

(五)检查结束后,由开展检查的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安徽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归集到企业名下,并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2019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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