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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公安局营业性射击场、经营性狩猎场2019年度第1次随机抽查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9-06-07 15:15 信息来源:宣城市公安局 作者:宣城市公安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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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实施部门

    宣城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二、检查时间和范围
    检查时间:201966日至731日。

项目(行业)类型:营业性射击场、经营性狩猎场

三、检查事项

单位枪证情况、枪弹库建设是否符合标准。

四、检查实施步骤
    (一)制定计划。宣城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制定检查工作计划,并由治安支队组织民警进行检查。

(二)随机抽取待查企业。宣城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通过安徽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在监管对象库中,按照100%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在本部门执法检查人员库中按每户企业2名执法检查人员的标准随机抽取匹配执法检查人员。同时将抽取的检查对象通过安徽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分别发送给本部门执法人员

)生成“一企一表”。检查对象与执法检查人员完成匹配后,由系统自动生成“安徽省随机抽查检查表”,即“一企一表”,一户企业对应一份检查表格。

)依法开展检查。各部门按照本部门“一企一表”,组织安排执法人员参加联合检查工作。检查工作必须严格按照联合检查工作方案确定的内容进行,入企检查工作务必在731日前完成。

)公示检查结果。检查结束后,由开展检查的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安徽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归集到企业名下,并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宣城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201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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