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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公安局易制毒化学品管理2019年度第1次随机抽查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9-06-07 15:13 信息来源:宣城市公安局 作者:宣城市公安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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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实施部门

宣城公安局禁毒支队   
    二、检查时间和范围
    检查时间:2019年6月6日至9月30日。

项目(行业)类型: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运输企业。

三、检查事项

1、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使用及日常管理工作;

2、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年度报告。

四、检查实施步骤
    (一)制定计划。公安禁毒部门制定检查工作计划。

(二)随机抽取待查企业。公安禁毒部门通过安徽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在监管对象库中,按照5%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在本部门执法检查人员库中按每户企业2名执法检查人员的标准随机抽取匹配执法检查人员。

(三)生成“一企一表”。检查对象与执法检查人员完成匹配后,由系统自动生成“安徽省随机抽查检查表”,即“一企一表”,一户企业对应一份检查表格。

(四)依法开展检查。按照本部门“一企一表”,组织安排执法人员开展检查工作。检查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检查工作方案确定的内容进行,入企检查工作务必在910日前完成。

(五)公示检查结果。检查结束后,由开展检查的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安徽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归集到企业名下,并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2019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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