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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不成事”反映窗口

“办不成事”反映窗口

“办不成事”反映窗口须知
发布时间:2023-08-21 14:07:38 信息来源:。 浏览:

公安政务服务“办不成事”反映窗口主要受理企业和群众在实体窗口或政务服务平台上提交申请后,因政策、系统、申报材料、服务态度以及询问、受理、审批环节中的办理程序等原因,造成业务“未办成”或“办不了”等问题。

使用须知

一、请您在使用中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以及社会公德和《“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栏目管理秩序,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他人。对借机诬告陷害他人的,公安机关将依照法律规定对其做出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为保证您的信件能够及时处理,请避免分成几封信表述同一内容,避免使用侮辱性、攻击性语言,同时请不要用链接网页或下载其他媒体报道的形式代替写信。

三、为保证您的信件能够及时处理,请留下您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地址、电子信箱等,以便在处理时可以更好地与您联系。

四、来信无实质内容的,系统将按统一格式直接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