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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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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宣城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办公室、市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的大力关心、帮助和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宣城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着力于规范、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提高公安工作透明度,将公安工作和民警的执法行为置于社会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之下。现将《2010年宣城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报告如下: 一、工作概述 一年来,市公安局不断推进信息公开,改进公安工作,强化执法监督。至此,市公安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得到领导及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一)加强领导,建立工作机构 2010年,宣城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在由市局党委,局属各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市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监督下,市公安局各部门在市局办公室统一协调下,认真推进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11月份,市公安局成立行政审批科,行政审批科在市局党委和市政务中心双重领导下,以积极推行政务信息公开,服务人民群众作为工作重点,以民主考评百名科长活动为抓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此,市公安局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一片蒸蒸日上的良好局面。 (二)结合实际,制定工作制度 按照《宣城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宣政办秘〔2008〕11号)的要求,宣城市公安局经党委会研究制定《宣城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暂行办法》和《宣城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该办法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宣城市公安局实际制定,规定公开政府信息,一律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及时” 和“谁制作、谁保存、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了公开的范围、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以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宣城市公安局互联网站、新闻发布会等作为信息公开的载体。 (三)创新思路,丰富公开形式 为营造民主考评活动良好氛围,树立公安良好形象,让群众更多了解我们,解答群众生活中遇到各类涉及公安业务方面的政策规定。市公安局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和服务。 一是走出去宣传、主动服务。市公安局先后安排人员到徽商银行宣城分行、建行宣城分行,为企业员工培训讲解有关问题,宣传相关法规政策,受训人员达70余人。 二是通过宣城广播电台“法制时间”栏目,与听众沟通交流大家提出的问题。 三是通过报刊刊登“温馨提示”解答群众关心的问题。 四是制作“课件”在公安相关业务管理部门,对行业业主进行业务培训时予以播放,宣传二代证识别、使用、保管等相关知识。 五是印制数千份“温馨提示”单,分发给城区各社区居委会和前来窗口办事的群众,解答有关政策和知识。 六是积极做好政民互动、警民互动网友留言办理工作。 近一年来,市公安局高度重视“政民互动”工作,始终将“政民互动”置于有效的制度规约之下,对网民在线提出的咨询类问题必须在24小时内予以答复,建议和投诉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结束。今年以来,市公安局通过“政民互动”共在线受理239起,其中群众咨询104起,投诉101起,建议34起,该局通过网上正面回复、加强舆情引导、妥善个别处理、开展专项工作等方式,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宣城市公安局互联网门户网站今年共收到市民投递的问题数209份,其中“咨询类”问题124份,“建议类”问题12份,“投诉类”问题73份。对“政民互动”网站和市局门户网站上网民的举报投诉,特别是对民警违纪行为的举报投诉,局党委都要求纪检、监察、督察等部门及时进行核查。 七是利用“警察开放日”活动,现场发放数百份与群众生活相关的,户口和身份证、防盗抢方面的知识宣传单,解答数十群众的提问。 八是与电视台《沟通》栏目共同就广大群众关心的问题,录制作专题节目,向电视观众多次播放。此举得到群众和服务对象充分肯定和赞誉。 九是正式开通宣城市公安交通管理服务信息网。 为进一步做好便民利民工作,宣城市公安局向公众正式推出宣城市公安交通管理服务信息网。网站提供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信息查询、模拟考试、办事指南、表格下载、交通违法公告等项服务,并设有警民互动专栏,随时接受群众的意见及建议,进一步扩大了信息公开的范围和途径。 (四)强化监督,完善制度。 为保证信息发布的安全性、时效性、准确性,宣城市公安局制定并印发《宣城市公安局互联网站管理暂行规定》(宣公办[2009]59号)。该规定规范了警务信息发布,加强了宣城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宣城市公安局门户网站的管理:实行信息更新维护责任制和上网信息内容实行栏目责任制,市公安局办公室作为本局信息公开的一级单位要求下属二级部门每年报送信息不少于20条;实行网上信息发布安全责任制,严禁“一机两用”,对出现的网上信息安全问题,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实行网站安全检查制度及上网信息通报制度。 (五)高度重视,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涉及我局的形象和效能建设,宣城市公安局多次组织有关部门领导及信息员学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明确把此项工作作为全局加强效能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要求全局各科室、各个实战单位要把此项工作作为本部门的一项基本工作抓紧、抓实。要积极协助配合,及时上报公开内容,把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上升到全面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落实政务公开的高度上认识,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2010年,宣城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市有关文件要求,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全年在宣城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0条,其中部门动态81条,人事信息9条,政策法规10条,行政执法14条,招标采购11条,其它5条;互联网站上公开一百多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宣城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共收到申请1件,予以办理,根据相关规定,不同意公开。 (三)报送工作情况 根据宣城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要求,我局及时报送进度表及相关信息。宣城市公安局明确定期报送制度,把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实时报送市政府信息办有关负责同志,截止目前,我局及时报送进度表,上报《宣城公安信息快报》278期,为市委、市政府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宣城市公安局将继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以整改,努力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争创信息公开先进单位 用各种便于公众知晓的形式传递信息,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保证信息公开及时有效。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带动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实现一个质的飞跃。 (二)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让更多的人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争取得到理解与支持。同时加大督办力度,督促各相关部门认真梳理信息目录,做好分类公开的各项工作,及时公布信息,切实做到信息公开的内容按省、市政府的要求,常换常新。 (三)充实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同时,按“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除政策、法律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信息外,宣城市公安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努力做到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断充实和完善。